女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和第三人生下小孩,并不等于事实婚姻。中国从1994年以后,已经不存在事实婚姻的说法,凡是没有结婚照的,都属于同居关系。如果第三者是以夫妻名义和你妻子同居,构成重婚罪,在两年以下量刑处罚。如果第三者只是以情侣名义和你妻子同居,不构成犯罪,没有法律责任。但是你妻子有过错,你可以要求你妻子给予你损害赔偿,并可以要求她少分共同财产。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需要法律帮助,可以随时联系我,我愿意助你一臂之力。如果满意,希望你能采纳、并给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