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的核心认定要件:
1、必须是针对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所采取的防卫性措施。如果不法侵害已经中止,仍然对犯罪嫌疑人采取身体措施,可能涉嫌方位过当或者故意伤害。
2、必须以阻止犯罪为主观目的,不能以故意伤害对方身体为主观目的,所选择的防卫措施,必须以控制对方进一步侵害为目的,多数情况下,以控制对方实施不法侵害的手脚为主观目的,在绝非命悬一线之时,不能采取致命手段,必须考虑犯罪嫌疑人安危。
3、犯罪嫌疑人被控制之后,不能继续采取身体上的措施,应当立即报警,交由警方处理。
4、刑法20条中规定了,对于正在发生的抢劫、、故意或者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采取防卫措施时可以不考虑犯罪嫌疑人的生命安全,此种情形下造成犯罪嫌疑人伤亡不承担任何责任。
5、正当防卫的定性问题最终由公检法机关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