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自行计算、自行购花、自行贴花的“三自”缴纳办法是印花税的主要缴纳方法,在这种“三自纳税”情况下是不能办理退税的。现行《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凡多贴印花税票者,不得申请退税或者抵用”。
按期汇总纳税方式下多缴印花税款的,可向当地税收机关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办理退税或抵缴。《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
实际上,一些地区的税务机关通过正式发文或12366咨询等方式明确按期汇总纳税方式下多缴的印花税款可以办理退税或抵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