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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亏损要增资扩股如何分配股权比例

帮助5人 4.8w浏览 匿名 2020-09-12 甘肃天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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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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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关于公司亏损要增资扩股如何分配股权比例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公司增资时和公司的现状况没关系的,公司增资需要贵公司的股东大会的决议来分配增资比例。
    2、如果公司先减资,是资本额与净资产一致的话,再增资50万,是各占50%。如果还是100万。
    3、根据股东权益,以及新股东拟投入的资金(或资产)折算比例,如标的公司股东权益为800万,新股东拟投入200万,那原股东占增资后的标的公司80%的股权,而新股东占增资后的标的公司20%股权。
    4、对资本金(即实收资本)进行增资后的工商变更,如标的公司实收资本为80万,增资至100万,而新股东实际注入新的资产(或资金)扣除资本金增加的部分,其余作为现金或资产投入的标的公司。
    全文
    7 2020-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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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扩股如何稀释股权?
增资扩股后,原股东持有的股权会减少,也就达到了稀释股权的目的,具体情况下,对于增资扩股的具体情况,都是需要严格基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来进行合法的处理的, 具体情况召开股东大会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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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注册资本和股本的区别
[律师回复] 解析:
针对注册资本与股本这两组概念,它们在所指向的对象以及其实际应用中的作用都存在显著差异。
首先,从所指向的对象来看,股本是依据公司章程所授予的权利,以全权代表公司所有权的所有股份,其中包含了普通股以及优先股,因此它成为了构成公司股东权益的两大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值得注意的是,股本的规模会在公司进行股票派发或者配售时有所扩大,然而其市场价值却并不会受到影响。
另一方面,注册资本则是指合资企业在相关监管机构进行登记备案的资本总额,它是由合资各方已经缴付的或者合资方承诺必须缴付的出资额的总和。
其次,从实际应用的角度来看,公司的股本可以被用于确定股本总额以及在已核定的股份总额范围内发行股票以获取资金。
此外,公司发行的股票应当按照其面值作为股本来计算,如果超出面值发行所获得的收益,那么超出面值的那部分金额将被视为股本溢价,并被计入资本公积中。
至于注册资本,它可以被用于公司的日常运营活动,如支付员工薪水、采购原材料、购买办公设备等,这些行为都是合法且可行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十条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
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知道股票内幕后应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解析:
该行为在我国的基金、证券以及期货等相关行业里面,表现出较为常见的现象。
这种行为主要是指行为者利用尚未公开发布的内部消息进行交易活动,这些行为人凭借大众投资者所投入的大量资本作为他们行动的支撑,通过提前购买或者预先卖出某些产品来获取巨大的非法利润,同时把所有的风险和可能遭受的损失全部转移给其他的投资者。
这样的行为不仅会对他们所在的公司或组织的财产利益带来严重的损害,更重要的是,它严重地破坏了证券市场所倡导的公开、公正、公平的基本原则,对广大的客户投资者或者那些在信息方面处于劣势地位的散户们的利益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同时也严重地损害了整个金融行业的声誉,影响了投资者对于金融机构的信任度,从而对资产管理和基金、证券、期货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产生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因此,为了应对这一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七)》特意增设了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这一新的罪名,并且将这个罪行与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共同规定在同一个法律条款之中,以此表明这两种犯罪行为的违法性和责任程度是同等的。
同样,对于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我们也应该适当地使用“情节特别严重”这一量刑标准。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八十条
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的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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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增资扩股流程有哪些 企业增资扩股有什么流程
主要流程如下:拟定增资扩股协议书;召开股东会议,形成书面的股东会议决议(法人股东提交股东委派书,委派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并盖法人鲜章壹份;拟定章程修正案;要求开户行出具《注册资本金增资资金证明》,交会计师事务所,同时将所有股东的缴款单交会计师事务所,以出具验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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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民诉再审增加诉讼请求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律师回复] 解析:
1.请填写再审申请书。
2.依据被申请人及其原审其他参与方的数量,附加至少四份文件数量来提交再审申请书副本。
3.在提出申请时,必须提交裁判文书的送达回证或其他能够证明裁判文书实际生效的相关证明材料。
4.若申请再审的人为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
若申请再审的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则需要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如有需要,可委托他人代理申请,并附上授权委托书与代理人身份证明。
5.请提交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过核对无误的复印件四份;
对于已经生效的裁判文书,如果属于二审、再审裁判,还需同时提交一审、二审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过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对于一、二审判决书,也需要提交原件或经过核对无误的复印件各四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不提交书面意见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查。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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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扩股需要实缴吗
在注册公司或者扩股时不需要立即实缴注册资本,但后期必须按照规定的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资本的实缴,否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需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行政处罚的,严重的可以还需要责令公司企业停业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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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参加股东会人员资格的条件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我司定期举行股东大会,所有的董事、监事以及董事会秘书均应按时出席该次会议;
同样地,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亦须列席该等重要场合。
对于出席此次会议的各位董事、董事会秘书、召集人或者其代理人以及会议主持人,都必须在会议记录上亲笔签字,以确保会议记录的真实性、准确性以及完整性。
此外,会议记录还需与现场出席的股东的签名册、代理出席的委托书、网络投票以及其他形式的表决结果的有效资料一同妥善保管,且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
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
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四十一条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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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增加股东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各类公司中,为了增强企业实力和拓展业务领域,引入新股东无疑是一种有效途径。
以下为两种常见的公司股东增资方法:
首先,对于持有限责任公司属性的公司而言,如需新增股东,可考虑通过投资的方式进行。
此外,公司现有股东亦可选择将自身所持有的部分股权转让予第三方,待获得其余股东过半数以上的赞成票后,便可成功实现股东的扩充。
其次,对于具备股份有限公司性质的公司来说,若欲吸纳新股东,则可考虑采用向第三方出售股票的策略。
由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通常以股票形式存在,因此,当第三方持有该公司的股票时,便自然而然地成为该公司的股东之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出资义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百二十五条
股份及其形式
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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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扩股有什么区别
增资和扩股是一整体。增资扩股是指企业向社会募集股份、发行股票、新股东投资入股或原股东增加投资扩大股权,从而增加企业的资本金。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来说,增资扩股一般指企业增加注册资本,增加的部分由新股东认购或新股东与老股东共同认购,企业的经济实力增强,并可以用增加的注册资本,投资于必要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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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挪用公司资金炒股是职务侵占吗
[律师回复] 解析:
挪用资金罪与职务侵占罪在诸多方面存在显著的差异,具体体现如下:
首先,从客观层面来看,挪用资金罪主要涉及到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中的工作人员,他们利用职位之便,将本单位的资金挪作他用或是借予他人;
相比之下,职务侵占罪指的是同样的主体利用职务优势,将本单位的财产非法据为已有。
其次,二者的犯罪客体及犯罪对象亦有所不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对资金的使用权,而职务侵占罪则侵犯了这些单位对财产的所有权。
最后,从主观要件上看,挪用资金罪的行为人的目的在于非法获取本单位资金的使用权,但并无长期占有之意图,仅打算事后归还;
而职务侵占罪的行为人的目的则在于非法取得本单位财产的所有权,而非暂时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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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后增资扩股可以吗
增资扩股和股权转让这两者最大的区别在于原股东让渡股东权益是否发生改变。除此之外,这两者是两个完全不相关联的行为,所有股权转让后是可以增资扩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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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股权众筹投资风险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作为一种新兴的金融工具,尽管股权众筹为广大投资者以及初创型企业提供了诸多便利之处,然而,它也伴随着诸多潜在的风险因素。
首先是来自于项目信息虚假或者不够详尽的风险。
具体来说,这包括:
(1)鉴于现有法律法规尚不完善,许多众筹平台在信息披露环节存在着敷衍甚至选择性披露的现象,从而使得待募资项目的真实性与整体质量无法得到充分保障;
(2)对于投资者而言,他们在面对纷繁复杂的项目信息时,有可能会受到信息不足抑或是误导性的影响,进而增加了投资决策的难度。
其次,投资者保护措施的不足同样构成了股权众筹的一项重大风险。
具体表现如下:
(1)部分众筹平台在审核投资者资质的过程中存在着放宽标准的现象,这就导致了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并没有能够对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全面而准确的评估;
(2)另外,一些平台强制要求投资者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出资行为,并且并未设置投资金额的上限,这样的做法很容易诱发投资者产生冲动决策的倾向。
此外,股权众筹还存在着信息披露及管理方面的缺陷。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部分众筹平台并未制定或者公开其信息披露制度,这使得投资者很难及时掌握项目公司的运营状况以及资金使用情况;
(2)这种信息不对称的局面可能会导致投资者对项目公司的信任程度下降,同时也加大了项目公司滥用、挪用投资款项的可能性。
最后,缺乏有效的投后管理机制也可能成为导致投资失败的重要原因之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条
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未经依法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二百人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非公开发行证券,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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