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般情况下,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向,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如果他强行将债务人的财产扣押的话,就是侵害了债务人的合法权益,他将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有没有例外的情况呢 当然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债权人也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一种情况是:一方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约定给付应付款项的,占有人有权扣押该财产。例如运输合同中托运人不按时支付运费,承运人可以扣押托运的物品。这在法律上称作留置.2还有一种情况是: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就可以扣押并且变卖担保物,变卖所得款项优先偿付自己的债权。这在法律上称作质押. 建议债务人应该向人民,同时申请财产保全,由人民扣押或冻结债务人的财产,在判决后,如果债务人不主动履行,人民可以拍卖、划扣,所得款项偿还他的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