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秘密,规范的说就是受法律保护的知识产权,更具体的说就是专利权,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种。不管是哪一种吧,LZ所谓“技术秘密”的转让其实就是专利权的转让,LZ所谓“技术秘密实施许可合同”其实就是专利权中使用权的转让(使用权在这里只是专利权的一部分)。按照LZ德表达,通俗一点说,技术秘密转让合同成立,则受转让方可以对该项技术秘密进行使用、转让、许可他人使用等一系列的处分,宗旨你想怎么地就怎么地;而技术秘密实施许可合同成立,受转让方就只能使用该项技术,并无其他权利——除非合同另有约定,否则受转让方甚至不能将该使用权再许可给他人。再不明白的话,打一个比方,技术秘密转让就是把这东西给买了,你怎么弄都得;技术秘密实施许可就是你吧这东西租了,你只能用,如果物主不同意还不能转租给别人。LZ啊,你遇到好人了(我自认为是),没有分我也答的这么勤,只为了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