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子如果是到民政局办理了正式的收养手续,或者是1992年4月1日之前的事实收养,现在也没解除收养关系的:养子有继承权,侄子没有继承权。
如果养子没有正式收养手续、也不是事实收养:养子和侄子都没有继承权。男方死亡后他的遗产应由女方、男方的父母继承;女方死亡后应由女方父母继承,如果女方父母早于她死亡,应由她的兄弟姐妹继承。
你说的是口头遗嘱,口头遗嘱有效的条件是:在紧急情况所做,有2个以上与继承无利害关系的人做证。如果符合这个条件,口头遗嘱有效,侄子可以按口头遗嘱继承,养子即使有正式收养手续也不能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