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老人想立遗嘱请问遗嘱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遗嘱是要式法律行为,立遗嘱应当符合《继承法》规定的形式要件。同时,立遗嘱人应当头脑清醒,能清楚表达自己的意志,具备完全行为能力。老人身体状况良好,意识清晰时,按照《继承法》规定的要求,自愿立下的遗嘱,就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