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诉讼上的自认和诉讼外的自认的区别问题解答如下, 所谓诉讼上的自认即当事人或其诉讼代理人在法庭辩论或准备程序中,向表示承认对方所主张的事实为真实的;而诉讼外的自认则是在法庭外作出的接受对方所提出的事实的意思表示。 诉讼中的自认与诉讼外的自认在法律效力、撤销或反悔的条件等方面均有所不同。 诉讼中的自认具有免除一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的效力,而且对作出自认的人和人民均具有约束力,当事人作出自认后不具法定条件和程序不得撤销,人民应依据当事人自认的事实而不是此后查明的事实作为裁判的依据。而诉讼外的自认则没有上述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