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见】
1、请你先去报警:让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不然你以后什么证据都没有,对方向你索赔时就很麻烦、很难说清问题。
2、你所说的“对方横穿马路,并没有走斑马线”,应是对方在事故中有过错的一个因素,但有没有证据?如果你当里报警,交警可以勘察现场、可以调查目击者,从而准确办界定你和对方各负多少责任,要知道:以后的赔偿中,你应按什么什么比例赔偿、会赔偿多少,全根据过错程度、责任比例来确定的,到也是如此。
3、如果没有过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比例:就得由你和对方各自举证证明对方有过错、自己无过错,然后由来确定责任比例了。如果你拿不出证据证明对方“横穿马路并没有走斑马线”,就有可能判你机动车方全责了,那时你就得赔偿全部。
4、“我是否应该赔偿被撞路人,赔偿的数额为多少?”:
(1)只要确定你在事故中有过错:你就必须赔偿。即使你在事故中没有过错、全是对方的过错:你也得赔偿,只是赔偿不会超过10。如果在事故中对方也有过错(比如能证明““横穿马路并没有走斑马线”),那么减轻你的责任,但减轻后也是你负主要责任。
(2)赔偿数额无法告诉你:要确定赔偿数额,一是要确定你的责任比例;二是要看对方的伤情所需要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和是否构成残疾等多种因素。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第二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
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5、 “我又是否能够享受社保待遇?享受的待遇怎样?”:
(1)你无法享有社保:你没有受到意外伤害、只是肇事伤人,而社保中的医保是指你作为劳动者在受到意外伤害时而享受的待遇。
(2)但你可以考虑你的摩托车的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赔偿、和其他车险的赔偿(第三者强制险你不会没上吧?如果上了,找保险公司先赔偿。其他车辆如果你上了也可以找保险公司赔偿。)
(3)如果有保险:需要注意的是,应在
第一时间通知保险公司查看事故情况,否则的话保险公司可能拒赔。
6、依据的法律规定有:《道路交通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主要是赔偿项目和赔偿范围、赔偿数额的计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