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项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公证也是无效的。将来其父亲仍然可以向您孩子主张其履行赡养义务。父母与子女的联系在于血缘关系、身份关系。赡养则是由此产生必须履行的义务。
签订协议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否则为无效民事行为。抚养子女,赡养老人,既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我国《婚姻法》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强制性规定。父母对自己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不能免除。如果你前夫不付抚养费,你可以向主张其支付抚养费,这是受法律所支持的。
我国《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第二十一条
第三款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同时,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十五条第一、二款也明确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