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您好,在房屋征收的过程中,市县人民政府的职责范围:
1、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2、确定房屋征收部门具体负责实施房屋征收补偿工作
3、对下级人民政府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进行监督
4、接受群众举报并进行核实处理
5、对房屋的公共利益目的惊醒论证,并制定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规划
6、对房屋征收部门拟定的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公布、争取公众意见,并将征求意见的情况及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
7、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进行社会风险评估,对于房屋征收决定涉及人数较多的,召开政府常务委员会议讨论决定
8、筹措征收补偿费用、确定用于进行产权调换的房屋来源
9、组织有关部门对未经登记的房屋进行调查、认定、处理
10、作出征收决定并进行公告1
1、对房屋征收进行宣传、解释1
2、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1
3、受理被征收人对征收决定不服的行政复议1
4、制定补助和奖励规则,对被征收人济宁补助和奖励1
5、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被征收人优先予以住房保障1
6、为选择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相关差价1
7、对于不履行征收补偿协议约定的被征收人,依法向人民提讼1
8、根据征收补偿方案和本条例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1
9、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2敞锭搬瓜植盖邦睡鲍精0、根据条例规定,对房屋征收补偿工作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主要还是要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做好解释与宣传工作,保证被拆迁人的合理诉求。从宣传上、制度上、操作上维护被拆迁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