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至伤残等级评定作出前这段期间,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即你父亲出院后,伤残评定作出之前,不论在公司休养期间还是回家休养期间(包括节假期间),单位应按你父亲工作期间的薪酬标准发放福利待遇,包括工资、奖金、津贴等均按工伤前在职标准发放。附法律条文:《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