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1、建议问清楚对方为什么不,如果对方不,可以告知对方诉讼时效为一年,一年过后你将不赔偿,保险公司也不会赔偿。保证金也会退还。
2、带上相关材料,先去保险公司把你垫付的费用报销了,如果伤者还不,对你影响也不大。《民法通则》第136条第一项规定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问为一年。交通事故需要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提出,如果不提出就过了诉讼时效了,你可以让他们。如果他们不一直叫你拿钱的话,建议你不再理会,否则可能没完没了,你多赔偿的保险公司也不会给你报销。交通事故没有造成重伤、死亡、没有逃逸都不会追究刑事责任,就是民事赔偿的问题,法律也没有规定你必须垫付费用,所以那你完全可以不用再垫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