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审判实践中,民事案件的当事人,一般只有一个原告和一个被告,但是也有的案件原告或者被告一方为2人以上,甚至双方均为2人以上。《民事诉讼法》规定,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必须进行共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可能是原告,也可能是被告,他们都与本案有着直接的利害关系。也就是说,案件的处理结果都会涉及到每个共同诉讼人的权利义务。因此,必须进行共同诉讼的原告或者被告没有参加诉讼的话,人民就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同时,对不符合当事人条件的“原告”或者“被告”,亦须要更换或者追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