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很多父母将子女的名字写在了产权证上,或者直接是以孩子的名义买房,在面临离婚时,孩子只能归父母一方直接抚养,而另一方难免觉得孩子还小,孩子的份额就相当于白白送给了另一方。因此,在孩子产权份额上,经常会产生争议。比如,房子是我出钱购买的,虽然房产证上是孩子的名字,但是孩子并没有出资,所以实际上房子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该可以分割。很多人都会有这种想法,但是根据我国婚姻法及物权法的规定,产权人一般以产权证的登记为准,因此,即使孩子没有出资,父母出资以孩子名义买房,并登记在房产证上的,视为对孩子的赠与,所以孩子是该房产的所有人。夫妻双方离婚时,不能侵犯孩子对房子的产权权益。当然,以成年子女名义买房的,也视为对子女的赠与。如果成年子女同意将房产过户给父母,父母通过离婚进行财产分割也是可以的。因此,在以孩子名义买房时,一定要慎重考虑,尤其是以未成年子女买房的,更要慎重考虑。避免出现那种孩子没了,房子没了,老婆也没了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