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质量不合格如何处理
1、于未对居住使用造成严重影响,可先进行房屋的交接,然后再要求卖房人进行修复并赔偿损失,对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不属于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一般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购房者可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的规定,可请求其维修,因维修致使房屋使用功能受到影响或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开发商应当负赔偿责任。
2、合同履行中,由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问题直接关系到使用的安全性,而且修复不可能或成本甚巨,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属于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应先请求房屋所在地的房屋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检查,在取得房屋质量鉴定不合格的证书后,可要求开发商予以退房,对因此造成损失的,开发商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房屋质量赔偿标准是多少
1、屋质量赔偿标准根据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因此,居住房屋出现了质量问题,根据房屋年龄的不同,出现问题的部位不同,物业的处理方式也不尽相同。由于上海的气候环境所致,渗漏水是房屋质量问题中比较突出的一个,因此在大多数情况下,5年是一个分界点。
2、5年内:有问题找开发商目前大多数新房由于施工要求的提高,严重的质量问题已经不会出现。根据上述条例,如果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在交房后2年内,渗漏水等问题5年内出现,物业在接到居民的报修后,会转而找开发商或施工单位来解决。也有一些施工单位会规定修缮资金标准,委托物业另找工程队修缮,随后找他们报销。而房屋地基等基础节构,开发商一般是终身保修的。
3、5年后:具体问题具体解决如果房屋在交房满5年后,出现了渗水等质量问题,则要根据出现问题的具体部位,来找直接负责方。如果是自用部分损坏,如卫生间马桶漏水、水管破裂等,业主需要自己掏钱维修,物业可帮助联系有关维修人员。如果非人为造成的问题出现在共用部分,如大楼东墙渗水、下水道淤积等,则物业联系维修后,维修资金需要整栋楼的居民分摊。如果出现在公用部分,如小区内道路损坏、栏杆磨损等,则由物业提取小区物业维修资金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