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链家地产舒家伟很高兴为您解答。所谓定金,通俗来讲就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房屋交易合同履行,由买受方在约定期限里支付一定金额给卖受方,定金的数额和支付期限由当事人商量约定,但定金不得超过主合同金额的百分之二十,定金合同从实际支付定金之日生效。双方履行房屋交易合同义务后,定金一般转作房价款计入房屋总价。给付定金的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加倍返还定金。根据《担保法司法解释》规定,定金的数额原则上是由当事人约定的,但担保法对其最高限额又作了限定,即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不予支持,也就是说超过百分之二十的部分定金是没有定金效力的。所以在房屋买卖交易中,虽说定金是双方违约的成本,定金越多越能约束双方履行合同义务,但是在实际房屋交易中支付定金时需要控制好一定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