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该行为构成诈骗罪。口头合同不能够成为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形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巨大的财物,其行为构成诈骗罪。
第二种意见认为,该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巨大,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合同诈骗罪与一般诈骗罪同属诈骗犯罪的范畴。在逻辑关系上,两者是特殊与一般的关系,因而两者有着许多共同之处。但是,由于修订后的刑法将合同诈骗行为从一般诈骗罪中分解出来,成罪,所以实践中应注意区分两者。
按照《合同法》
第十条、
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口头合同是合同的一种形式,其效力等同于书面合同。本案被告人的行为不仅侵犯了被害人的财产所有权,而且侵犯了社会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符合合同诈骗罪的客体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