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我国《刑法》第271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量刑指导意见》的规定:公司、企业人员、职务侵占在1万元以上不满2万元的,基准刑为拘役刑5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二年,每增加1万元(当然在总额不超过10万元的情况下),刑期增加六个月每减少1.5万元,刑期减少六个月。
第六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人员、职务侵占10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五年,每增加数额2万元,刑期增加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