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您好,您购买车辆,与卖方之间建立了买卖合同关系。2、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本案中,销售人员的介绍与您实际购买车辆不一致,如果是实质性的不一致(比如足以影响您做出是否购买的决定的,或足以影响您能接受的购买价格的),则卖方构成合同欺诈,此种情况下您有权申请撤销或变更合同。3、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本案中,由于销售人员是口头介绍,如果其事后拒不承认的,则您有义务提供证据,证明销售人员介绍的车辆情况与实际购买到的车辆情况不一致。如果您不能提供证据证明有关事实的,则您可能会面临败诉。4、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合同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本案中,如合同被撤销,您有权要求对方退还购车款,同时您也有义务将车辆还给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