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延长经营期限(
1)关于延长经营期限的申请书;(
2)公司董事会关于延长经营期限的决议;(
3)补充合同、补充章程。(
4)视项目的具体情况需要的其他材料。
2、变更经营范围
(1)关于变更经营范围的申请报告;
(2)董事会关于变更经营范围的决议;
(3)补充合同、补充章程。
3、变更内外销比例
(1)关于变更内外销比例的申请报告;
(2)董事会关于变更内外销比例的决议;
(3)补充合同、补充章程。(
4)视项目的具体情况需要的其他材料。
4、外商投资企业名称变更(1)关于企业名称变更的申请报告;(2)董事会关于企业名称变更的决议;(3)工商局核发的名称预先核准登记证明文件。
(4)视项目的具体情况需要的其他材料。
5、投资者名称变更(1)关于变更投资者名称的申请报告;(2)董事会关于同意投资方变更名称的决议;(3)中方投资者名称变更的,应提交工商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正本)或有关部门的批文及变更后营业执照复印件;
(4)外方投资者名称变更的,应提交所在国或地区企业登记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及变更后商业登记证复印件。(
5)视项目的具体情况需要的其他材料。
6、设立分支机构(1)设立分支机构申请书(含经营状况,设立目的、名称、代表人或代理人的姓名、经营范围、营运资金、经营期限等)。(2)公司董事会一致通过的决议;(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企业验资报告;(
6)投资各方签署的补充合同、章程;(
7)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8)分支机构使用场所资料;(
9)根据要求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7、外商投资企业之间合并(1)各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合并的申请书和公司合并协议;(2)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合并的决议;(3)各公司合同、章程;(4)各公司的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5)由中国法定验资机构为各公司出具的验资报告;
(6)各公司的资产负债表;
(7)各公司上一年度的审计报告;
(8)各公司的债权人名单及债务处理意见;
(9)合并后的公司合同、章程;(
10)合并后的公司董事会成员名单。(11)视项目的具体情况需要的其他材料。
8、外商投资企业分立(1)关于公司分立的申请书;(2)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分立的决议;(3)公司存续分立或解散分立后新设立的公司签订的协议;(4)公司合同、章程;(5)公司的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6)由中国法定验资机构为公司出具的验资报告;
(7)公司的资产负债表;
(8)公司的债权人名单及债务处理意见;
(9)分立后的各公司合同、章程;
(10)分立后的各公司的董事会成员名单;(11)视项目的具体情况需要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