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从到开庭要多久在法律未作明确规定,具体要根据承办法官的工作安排来排期开庭。
但是在民事诉讼法中,对有一个总的审理期限的规定:如果对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应该在三个月内结案;如果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应该在六个月内结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
人民收到状或者口头,经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人民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