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无违法犯罪证明由单位派人拥有效资料及单位介绍信,到户籍地派出所开具,公安机关不对个人出具。
解析:
违法犯罪记录是公安机关内部掌握情况。国家行政、司法机关政审、调查或企事业单位重要职位人员起用需要调查了解的,应由需要单位派人拥有效资料及单位介绍信,申请派出所出具证明,对个人一律不予以出具。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零八条之一
【泄露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披露、报道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司法工作人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泄露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中不应当公开的信息,造成信息公开传播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泄露国家秘密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九十八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公开披露、报道第一款规定的案件信息,情节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