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可以办理取保候审。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在审理期间被羁押的被告人,有权决定是否取保候审。所以,在一审判决后,在判决尚未生效前,可以由决定予以取保候审。而且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被判缓刑的被告人,一般都会在宣判后先予以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