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被冤枉入狱数月该怎么办?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在司法实践中,若确被冤枉,还被宣告有罪时该怎么办,如何通过合理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第
一,若是一审判决,宣告有罪,可采取上诉。那么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不服一审判决的可在接到判决、裁定书
第二天起十日内,书面或口头向上一级人民上诉。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第
二,若是二审判决,宣告有罪,可采取申诉再审。二审判决即为终审判决,当事人不得再上诉。对二审判决若有异议,认为程序、实体上有错误时,可提起再审申诉。审判监督程序的启动有三种形式:当事人申请再审,决定再审,检察院抗诉进行再审这三种情况。一般情况下,申诉最迟应在被告人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向人民提出。
因此,被冤枉了,不要慌!也不要用非法手段,而是应当采取合法途径,既可以上诉,也可以申诉再审!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上诉的提起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
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第二百五十二条申诉的提出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