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传销组织是否算共同犯罪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正犯强调的是行为人是否属于实现符合构成要件的实行行为以及在实行这一过程中是否居于中心人物或核心人物的范围,简单来讲我国刑法分则中的具体罪名的规定,都是有关正犯的规定,因为刑法分则条文都是按照构成要件的方式规定了某种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但同时为了解决共犯的问题,我国在条文中也明确规定了惩罚帮助行为和教唆行为的条文-刑法第二十七条至二十九条,只是并没明确提出“共犯”概念。该类刑法条文的规定符合形式的客观说的观点,该观点认为以自己的身体动静实施符合基本构成要件的实行行为的人是正犯,用符合修正构成要件的教唆行为、帮助行为对正犯的实行行为进行加担的人,则是共犯,同时按照狭义的客观说,对共犯的分类也仅为教唆犯和帮助犯,因此本文中的组织的共犯仅限于教唆犯和帮助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