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不存在犯罪的一个事实。
2、这个犯罪事实并非是被告人所做的。
3、案件的证据并不足,或者是证据发生了一些变化,并不符合条件的。
4、被告人并没有达到刑事责任的年龄,因此不负刑事责任的。
5、被告人是个精神病人,而且并不能变人自己的行为以及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在这个时候,如果造成了危害的结果的话,那么在经过了法定的程序确定之后,它是不需要来负刑事责任的。
6、法律或者是司法解释发生了变化,导致了不应当追求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的。
7、其他的一些不应该去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理由。那么对于人民建议人民检察院撤回或者是来你做无罪判决的,那么人民检察院应当认真的去审查,并且去与人民来交换各自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