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该房产为婚前所购,且登记在一人名下,那应该是婚前个人财产,不属夫妻共有财产,离婚不能按共有财产进行分割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只要是登记前取得的财产,如房产,存款等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这部分财产即使在婚后取得,也因其用途的特殊性,而只属于一方,不会因结婚变为共同财产。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在婚后,只要遗嘱、赠与明确表示是由一方继承、只赠给一方,那这部分财产也只会是个人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如个人所有的书籍,衣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