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肯定的..破产是对企业的一种保护,但是对于债权人来说,企业破产就意味着欠的钱还不上了.债权人只能就自己的债权进行申请,然后按照比例分回一部分钱..当然这里面还涉及到破产费用,共益债务等概念..这里我们都不考虑,也不考虑欠职工的钱和需要交的税..那么,假如债务人变卖所有资产后还剩100万,所有的普通债权人就只能按比例分这100万,比如所有普通债权人的债权一共为1000万,那么他们每人就分回自己手中债权10%的钱.这里的普通债权人是相对有担保的债权人说的..企业破产后,要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清偿,有担保的债权人在普通债权人之前受偿,所以他们的利益一般还是有保证的..政府是不会给予补贴的.我们搞市场经济,就是要将企业的生死存亡交给市场,适者生存.当然,涉及到国家安全或者是经济命脉的许多企业如果面临破产,政府会采取各种措施进行拯救.你看这次金融危机,就连最发达的,也开始了政府救市功害哆轿馨计鹅袭珐陋的行为.但是并不是去补贴这些企业.救市其实也是特殊时期政府的特殊行为.一般的企业面临破产的时候政府是不会出面的.至于破产的企业归谁管这个问题,其实就是看这个破产企业能不能找到下家.如果能够找到另外一家公司对其进行收购,那么它就归这家收购公司了.如果一直找不到公司对其进行收购,破产后,企业就会解散,从而就不复存在了.这种情况其实是股东和债权人都不希望看到的.所以,其实在破产程序中,还有一种叫做重整.就是说在企业给予一定担保的情况下,债权人重新再借一点钱给申请破产的企业.同时,本来在破产中需要变卖的资产也不卖了,继续留给企业用于生产经营.当几年后企业有所起色,能够还钱的时候再来偿还债务.这样债权人的损失也会相应少一些.不过,如果在重整期间内发现企业实在无可救药,那么该企业最终还是会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