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非法同居是能怎么定义的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非法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同居行为。法律上并没有非法同居一说,非法同居是民间的一种误读。原因是婚前同居不受法律保护,所以会被人们误解为同居是非法的。根据中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生活法同居分为三种类型:
1、双方均无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此种情况最为普遍,不少年轻男女因为生活的种种原因选择婚前同居。
2、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此种情况也较为普遍,也就是大家经常所说的婚外情。
3、双方均有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那么,对于非法同居,怎么处理呢?
二、非法同居如何处理
1、婚姻法第32条第3款第1项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另一方可以据此提出离婚。
2、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3、人民在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案件时,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应按照婚姻法、民法通则、《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的民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