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快速处理要具备的条件:
1、没有人员伤亡且财产损失不超过2020元。
2、事故当事人对事故责任无争议。
3、事故车可以开动。
4、事故当事人都有为车辆买保险。
5、事故当事人都愿意到同一地点定损。
处理:
一、拍照、挪车。
二、报交警和保险公司。
三、到交警快速处理中心提交相关材料。
四、到修理厂或4S店维修车辆。
五、提交材料向保险公司索赔。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