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劳动者长期被放假能解除合同并要求补偿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当劳动者因长期“被放假”而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时,能否向单位要求经济补偿呢此时,应当审查劳动者辞职的理由是否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即是否属于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的情形。如果符合该情形,则劳动者有权获得补偿。也有人认为,用人单位通过对劳动者放长假的方法使劳动者不得不离职,其行为属于变相解雇,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需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确有生产经营困难、处于淡季或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有重大矛盾或纠纷,需要暂停劳动者工作进行调查或协商解决的,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提供劳动条件是客观需要,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反之,则需支付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