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离婚分居需提交什么证据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离婚分居需提交哪些证据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5、人证也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不过因为证人往往和为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单独的证人证言难为采信,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
相关知识:分居多久才能离婚
离婚,是你的权利,不管分居多少时间,均可以提起离婚,但是分居2年是感情破裂的也即离婚的条件。
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
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那么应当通过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一审一般时6个月,二审时3个月。
如果
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半年之后可以重新,
第二次一般情况下应当判离。
判决离婚的情况:《婚姻法》第32条第3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视为感情确已破裂,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要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才能判决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