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本案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从你说的情况来看,男方要求返还彩礼的要求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只有在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或者虽然办理结婚登记但是没有实质在一起生活,不返还彩礼可能导致男方家庭困难的情况下,才符合条件。建议双方在专业法律人士的主持下调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