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同法》第204条规定,借款合同如果是借款人与金融机构订立的,办理这项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贷款的利率,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这是因为,国家根据发展国民经济的方针政策,对不同行业的贷款用途,本着区别对待、择优、保证重点、既有鼓励又有限制的精神,对各种贷款规定了不同的利率幅度,并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管理,并根据国民经济发展情况及时进行调整。也就是说,办理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贷款的利率,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否则,该金融机构的行为就属违法。当事人约定的利率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限的,其超过部分应为无效;低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下限的,应当调整至利率下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