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原单位解除合同,与另一用人单位建立的新的劳动合同关系,须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接续社会保险关系(即个人应交纳社会保险个人应缴纳部分,一般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由个人交纳一部分,工伤与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承担)。 一是应当与原单位按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在原单位无法定过错的情形之下,你有两种方法解除合同:一是与原单位协商一致(建议首选);二是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 二是原单位会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你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把应当给你本人的手续给你,其它的交给社会保险机构)。如果新单位在同一社保局缴纳社保,社保无需转移,新单位续缴自然会衔接;如果不再同一社保局,新单位对你办理社保登记之后,可由新单位缴纳保险的社保局发函原单位投保社保局办理转移手续(跨省的要转移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