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签了二手房买卖合同后业主要反悔怎么解决问题解答如下, 签了二手房买卖合同后反悔怎么办
根据《合同法》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如果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又根据《合同法》一百一十条的规定,若是非金钱义务,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1、因业主单方面意愿能取消交易吗?
张某和业主李某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各付各税。但在交易递件时,业主李某发现自己错记时间,导致房产证登记时间不到5年,并认为营业税费(约10万元)过高,遂反悔提出取消交易,买方张某则予以拒绝,并向提讼,要求业主李某继续完成交易过户手续。交易是否可以如买家愿进行下去呢?
营业税的主要免征条件为交易物业的房产证登记时间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超过5年(含5年)。营业税的免征时间是以房产证登记时间为准,而非建筑时间为准,所以本案中的李某需缴纳营业税。
而本案中也并不是因为客观原因不能履行合约,所以交易必须如约进行。最终,在的调解下,买方张某主动表示多支付2万元,双方各付各税,完成了本次交易。
2、合同约定要履行
陈某通过某中介公司与业主周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在该合同中约定陈某以贷款的方式支付房款以及于合同签订当日向中介公司支付中介服务费3万元。但由于陈某当天未携带足额的现金,遂口头约定中介服务费分段支付:合同签订当日先支付1万元,剩余2万元于递件后再支付。
之后,陈某办理按揭贷款等手续时,联系当时促成交易的经纪人,因该经纪人已离职,表示无法亲自协助办理,但可电话指导,之后陈某也未再联系中介公司,自行完成了相关贷款及过户手续。
该中介公司联系陈某要求交齐剩余中介服务费2万元,陈某认为中介公司未能协助其办理贷款及过户手续,拒绝支付。对此,该中介公司向提讼。那么,这个钱到底该不该给呢?
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本案中,中介公司已经促成陈某与业主周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且陈某已完成递件手续,该中介公司有权根据《合同法》规定收取中介服务费。
经审查,中介公司已促成陈某与业主周某签订合同及完成递件手续,中介公司有权依约收取中介服务费。最终,经调解,陈某向该中介公司支付剩余中介服务费
1.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