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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农村土地户口消户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3.2w浏览 匿名 2020-09-25 四川内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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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2条
  • 杨帆律师
    杨帆律师
    一、四川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
    全文
    4 2020-09-25
  • 宋建军律师
    宋建军律师
    评分 5.0 服务2.3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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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议咨询派出所
    全文
    1 2020-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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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取消农业户口了吗?
四川已取消农业户口,现在都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本,在办理时也不再出具农业或者是非农业户籍证明,其目的性也是为了体现出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但对于本身是属于务农的公民也是可以享受到相关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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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用地村民之间交易是否需要政府审核
[律师回复] 解析:
我国农村范围内的土地归属于村民自治组织,即乡村集体所有,农民仅享有土地使用权利而非所有权。
因此,农民无权擅自将其自身拥有的土地进行转让、出让以及出售给非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群体。
关于农村土地的合法转让情形,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
首先,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仅限于同村且未取得宅基地的家庭之间,同时还需向乡镇政府提出申请,经县级人民政府审批后,由乡镇政府颁发相关文件确认其合法性。
反之,未经申请擅自转让的行为则属违法。
其次,农村耕地的转让相对较为简便,只需发包方与受让方签订完备的农村土地流转合同即可视为合法。
然而,发包方仍保留对承包方土地使用权的监督权力,若发现承包方存在滥用土地的情况,有权依法收回。
再者,家庭联产承包耕地使用权的转让须先经村委会建立档案备案,方可认定为合法。
否则,未经备案的转让行为均被视为非法交易。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宅基地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有何区别
[律师回复] 解析: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区分两种土地使用权的定义及性质。
其中,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在我国或集体所有的土地上进行建造并经营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其附属设施所拥有的权益;
而宅基地使用权,则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照法律规定,获得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造私人类建筑的权力。
其次,二者的使用主体存在显著差异。
宅基地使用权仅为村民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所享有的权益,非本集体成员无法享有此项权利;
然而,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主体范围则无任何限制。
再者,二者所涉及的土地权限也有所区别。
宅基地使用权人所能使用的土地,仅仅局限于农村集体土地;
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这里所提到的建设用地,特指国家所有的土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二百七十二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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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四川取消农业户口了吗?
四川目前已经取消了农业户口。也就是说农业户口于非农业户口不在进行区分,取而代之的是居民户口,享受统一的社会保险福利。今后去派出所办理户口的时候户口性质也是不再需要填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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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盗窃罪会被判几年徒刑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盗窃罪之刑罚制度,主要包含三个档次,即:
1.给予被告人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惩罚;
2.处以3年至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3.若情节恶劣者,可判处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
如需处罚罚金或者没收其个人财产作为补充惩罚措施。
其中,情节严重的盗窃罪行,将面临3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以及可能的罚金处罚;
而情节特别严重的盗窃行为,则可能被判处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同时还需要承担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附加惩罚。
盗窃罪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四点:
1.该罪名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2.犯罪主体为不特定人群,只要符合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成为犯罪分子;
3.犯罪嫌疑人在主观上必须存在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意图;
4.客观方面表现为盗窃公共财物,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
盗窃罪所侵害的法益就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盗窃罪的成立条件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1.盗窃的公私财物,不仅包括有形的货币、金银首饰等实物,也包括电力、煤气、天然气等无形的财产。
对于那些擅自拿取自家财物或者近亲财物的行为,通常情况下可不视为犯罪处理;
但如果确实有必要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话,在量刑时也应该与在社会上作案的罪犯有所区分;
2.被盗物品的价值,应当根据被盗物品的有效证明来确定。
总的来说,盗窃罪的刑罚范围从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到3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再到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规定: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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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取消农业户口的规定是什么?
四川取消农业户口的规定是: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差别待遇将在合理范围内消除,农村户口正在慢慢取消。一般是不允许人将城市户口迁到农村的。但是考虑到有部分的人实际生活需要,国家规定下面四个条件中的其中一,即可将自己的户口迁回农村老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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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农民工工资拖欠可以起诉吗
[律师回复] 解析:
若您遭遇工资被拖欠问题,可以选择向各地区的劳动执法部门进行举报投诉。
劳动部门的执法监察专员将竭诚协助处理并解决这一事宜;
或者您可以考虑亲自前往各地区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寻求仲裁帮助。
万一对仲裁结果持有异议,您还可依法向各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执行裁决;
倘若经济条件有限,无法承担诉讼费用,您亦可提出减免诉讼费的申请。
若您与用人单位之间并非建立在劳动合同关系之上,而是以个人雇佣形式签订的劳务合同关系,那么您有权直接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第四十九条
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三)劳动生产率;
(四)就业状况
(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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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征用土地多少钱一亩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金应在每亩500至2000元之间;
而对于位于较为偏远地域的土地,其补偿金可低至每亩500至800元/年;
反之,若所征之地具备优越地理环境,则补偿金额可高达每亩1000至2000元/年。
值得注意的是,若该土地紧邻城市或国道,那么其补偿金额可能会达到每亩3至4万元不等。
此外,租赁无附着物且未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其租金通常为每亩500至1500元/年;
而林地的租金则在每亩50至2000元之间。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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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的成都户口能买吗
花钱买成都户口是一种违反犯罪行为,也十分容易上当受骗 户籍本身背后有利益,这种利益有稀缺性,不可能每个人都得到,再加上在户籍的分配过程中又在‘黑箱操作’,所以有些想要得到的人选择通过不正当方式来买卖进京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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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都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对农业用地进行转化为建设用地的审批过程中,首先需要由土地所有者或者使用者向所在的村庄或社区提交正式的申请,并且该申请必须获得村、社两级政府组织的确认和签署。
其次,在转为规划之内的建设用地时,必须具备相应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书;
而若为规划之外的项目,则需先办理并取得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
在此基础上,经过严格的审查程序之后,将申请事项公之于众并递交给乡镇政府部门进行进一步审核。
通过了乡镇政府部门的审核,接下来便需等待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进行落实用地报批及供地手续的执行工作,并最终向土地的使用者颁发建筑用地通知的法律文件。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农村的房子怎样留给出嫁的女儿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我国农村地区,关于宅基地使用权的变更,无法仅仅依靠签署一份协议就实现使用权人的更迭,而应该在取得家庭成员的统一意见之后,前往当地的土地管理局主动申请并办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的相应变更登记手续。
对于宅基地户主的变更条件,其关键在于转让行为必须事先获得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正式批准;
同时,受让方必须保证自身无住房和宅基地,并且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的相关要求;
此外,受让方还须为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成员。
在实际操作中,我们需要准备以下几项必要的材料:
首先,由原户主提交的变更申请;
其次,由新户主提出的过户申请;
再次,双方签署的有关房屋赠与或买卖的协议;
最后,双方的户口簿以及身份证等身份证明文件;
另外,还需要有村委会开具的相关证明以及原户主持有的原土地证等。
值得注意的是,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和变更必须与房屋的所有权紧密相连,单独的宅基地使用权并不具备转让的合法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
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国务院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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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户口迁入条件是什么?
1、购房入户落户条件2、学历入户落户条件:3、投资入户落户条件:4、纳税入户落户条件:5、无业人员夫妻投靠入户落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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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疗店消费被警察传唤是否合法
[律师回复] 解析:
此举并未对审理工作产生严重影响,因为电话通知协助调查实际上是一种口头传唤的形式。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只是将相关信息传达给被传唤者,待到他们到达现场后,便可以要求他们在传唤证上签字确认。
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如果公安部门因涉嫌违法行为而进行传唤,通常情况下,被传唤者必须在八个小时内得到释放;
然而,如果遇到案情较为复杂的特殊情况,最长的等待时限也仅为二十四小时。
对于电话通知协助调查的行为,我们应该给予足够的重视和理解。
即便接到了协助调查的通知,但没有正当理由却拒绝赴约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员,都有可能面临强制传唤的后果。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
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
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
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条
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
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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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摘牌需要走哪些流程
[律师回复] 解析:
(1)国土资源管理局依照法定程序,在法律规定的20个自然日内公开宣布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2)意欲参与竞买的申请人须在公告期内向国土资源管理局提出正式申请,并领取相关的挂牌出让文件及说明,同时提交证明其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详细材料以及明确的报价单据,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
(3)国土资源管理局将对参与竞买的申请人所递交的报名资格审查材料、报价等进行全面审核,最终确定土地使用权的获得者;
(4)自审核结果公布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将共同签署《成交确认书》以确认各方权益;
(5)在《成交确认书》签字生效后的10个工作日内,竞得人与国土资源管理局将进一步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6)在竞得人按照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价款之后,国土资源管理局将依法为其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以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法律依据: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
承包期内,承包方可以自愿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的,可以获得合理补偿,但是应当提前半年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交回承包地的,在承包期内不得再要求承包土地。
土地纠纷吧,要找律师吗
[律师回复] 解析:
首先,务必全面搜集并充分准备对自己有利的各项证据,例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相关的土地分配记录以及证人提供的证言等等。
其次,倘若有可能的话,可尝试请求村委会或乡镇政府出面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种文书、记录及证明材料,均可视为未来诉讼过程中的重要证据。
再者,在正式启动诉讼程序之前,您还需先前往农村土地纠纷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这类机构通常设置于县级农村经济工作管理站(以下简称为“农经站”)内。
最后,若经过协商与调解仍无法达成共识,那么便应向法院提起诉讼,提交民事起诉状。
若在此过程中需要律师协助,您可前往当地司法局寻求法律援助律师的帮助,由他们为您免费代理诉讼事宜。
在成功立案之后,法院将会通知您缴纳诉讼费用,随后便只需耐心等待开庭审理即可。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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