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受胁迫打下欠条法院如何认定?

帮助5人 3.5w浏览 匿名 2020-09-25 江苏南通
问题相似?试试立即获取解答吧~
律师解答 共1条
  •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债务人根据欠条还债本没有错,但是如果债务人是在债权人的胁迫下打下的欠条,欠条应当是无效的。对于债务纠纷案件,债权人对债务人提讼之后,要经过开庭质证,审查其提供的欠条是否是债务人真实意愿;此时,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债务人有证据证实债权人所提供的欠条是自己在受到胁迫的情况下不得已写的,那么欠条便不会被认定,债务人也不必因此承担责任。  《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规定,下列民事行为无效: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实施的;  
    (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六)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  
    (七)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全文
    6 2020-09-25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解答仅供参考,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当前331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受胁迫打下欠条法院如何认定?
一键咨询
  • 170****342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354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316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157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536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364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153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730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716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064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335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035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613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283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714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456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523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767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165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460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221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746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870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667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478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116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058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727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156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201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747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088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736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745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726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105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663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584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647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545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385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064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741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246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775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658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535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433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757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648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南京156****3644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扬州134****6492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徐州180****2733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在受胁迫下打借条有效吗
根据《民法典》中的有关规定来看,要是一方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胁迫另一方写下借条或者在事先写好的借条上面签字,这种情况下该借条也是会被认定为无效。此时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该借条。
10w+浏览
债权债务
问题没解决?试试问律师吧~
精选本地好评律师,为您提供1对1专业解答
立即问律师
受胁迫打的欠条有效吗
无效。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意思的情况下形成的借款关系,应认定为无效。胁迫是指对被害人以当场实施暴力相威胁,进行精神强制,从而使其产生恐惧而不敢反抗,任其抢走财物或者被迫交出财物的行为。
10w+浏览
债权债务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受胁迫打的欠条有效吗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受胁迫打的欠条有效吗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
获取专业解答,12w人正在咨询
受胁迫打的欠条有效吗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受胁迫打的欠条有效吗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10w+浏览
债权债务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765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受胁迫打的欠条是否有效
欠条应当是无效的。对于债务纠纷案件,债权人对债务人提起诉讼之后,法院要经过开庭质证,审查其提供的欠条是否是债务人真实意愿;此时,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债务人有证据证实债权人所提供的欠条是自己在受到胁迫的情况下不得已写的,那么欠条便不会被法院认定,债务人也不必因此承担责任。
10w+浏览
债权债务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