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复印件上的笔迹文件可以做司法鉴定。《刑事诉讼法》中没有对证据是否原件作出明确规定,但规定了证据必须查证属实这个硬件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对证据有相应规定,其第10条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第21条规定:“调查人员调查收集的物品应当是原物。被调查人提供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品或者照片。提供复制品或者照片的,应当在调查笔录中说明取证情况。”从上述规定来看,刑事、民事等方面的法律都没有排斥复制文件的证据地位,允许复制文件有条件的作为证据存在,复制文件应作为效力待定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