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伤残等级鉴定标准》,算六级伤残。
头面部损伤致:
a)一侧眼球缺失伴另一眼视力接近正常;或一侧眼球缺失伴另一侧眼严重畸形;
)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伴双眼视力接近正常;或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该眼视力接近正常,另一眼低视力1级以上;
c)双眼低视力1级;
d)双眼视野中度缺损(直径小于60°)。
可以构成伤残等级,建议在治疗结束后去司法鉴定机构评残,一般评残时期为事故发生后六个月。
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材料要求:
(1)委托书;
(2)病史资料:
①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
②住院病史:入院记录(大病历)、手术记录、出院小结等,由医院盖章,多次住院的均需复印并加盖印章;
③光片、C片、(核磁共振)片、其它主要辅助检查及实验室检查报告单和受伤部位的近期复查资料;
④治疗费用清单原件(医疗费合理性审查案例);
⑤必要时提供完整的住院病史;
(3)交通事故认定书;
(4)被鉴定人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