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婚姻法里没有“男女结婚所有的花费由男方出“这样的规定。我国《婚姻法》第五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既然是男女双方自愿结婚,结婚所产生的费用由谁出都是一样的。没有房可以租房,没有新家具可以用旧家具,只要夫妻恩爱,其他物质条件都不重要。如果要求男方承担所有结婚费用,应该给多少彩礼,需要摆多少桌婚宴等,有些新郎为此背债花费,给刚开始的婚姻就带来阴影,这是不可取的。因此,男女结婚费用本着双方协商,共同承担,量体裁衣,量力而行,心安理得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