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女方是否出轨与向其索要抚养费并无关联性。当事人双方已经在离婚协议之中约定未成年子女由男方抚养,并由抚养方全额支付抚养费,该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如果男方可以证明自身的抚养能力已经不足以承担孩子所需,严重影响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依法则可以要求女方支付必要的抚养费,而不受该协议之中关于由男方支付全额抚养费的约束。
2、男女双方可以约定未成年子女由一方抚养,并由抚养方全额承担抚养费用,但是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已经不足以承担未成年子女所需,严重影响其健康成长,不予允许。司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