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进行转让。需协商同意以后转让。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构成合作作品应当具备以下要素:
1、合作作者有合作创作的合意合意是指完成作品的作者之间有共同合作创作的意图。但这并非意味着合作者事先有意思联络,可以在一部分合作者的创作过程中加入进来;也不必要求各自创作部分在同一时间完成;甚至作者完全陌生亦可。
2、合作作者有共同创作的行为这是指合作作者依合意都对作品的完成作出了直接的、实质性的贡献。每个合作者各自投入的精神劳动,都应当具有相应的质量和数量,是作品必不可少的,与其他合作者投入的精神劳动是互相配合、互相补充、协调一致的。这里的共同创作行为并非要求合作者之间必须做同样形式的行为,也并非意味着合作者必须在创作上互相类似,在数量或质量上相当。
3、产生的合作作品必须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合作作品都必须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其含义为:(
1)合作作品只能是在共同创作行为全部结束时才会产生,而不会在此期间内陆续地或分别地产生;(
2)合作作品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合作作者创作的每一部分对于作品来说都是不可缺少的。综上所述,合作作品的学理定义应当是:由两人以上作出共同创作的意思表示,并通过他们的共同创作行为创作出来的形成有机整体的作品。二、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归谁享有合作作品的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其权利的分配和行使,可以由合作作者协议确定。如果没有协议,或者协议没有约定的权利,则由合作作者共同行使。可分割的作品,其修改权应由创作人分别行使。许可他人使用而获得的报酬,由合作人按协议分配,没有协议或者协议不成的按同等份额分配。这里讲的对合作作品的共同行使,是指合作作者对著作权的行使,需要由全体合作作者协商一致,未经协商一致,各合作作者无权单独行使合作作品的著作权,这是因为合作作品的著作权是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的。但同时,某一合作作者也不能滥用自己的权利,无正当理由阻止其他合作作者行使著作权,影响作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发挥。对此,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合作作者对著作权的行使如果不能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阻止他方行使。以上就是哪些作品是合作作品,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归谁享有的全部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合作作品涉及到多人的著作权,在行使使用权、获得报酬权时,稍有不慎就会侵害到其他著作权人的权利。这样不管会影响作者之间的合作关系,还可能导致侵权诉讼。合作作者行使著作权时,可以先向专业知识产权律师咨询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