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该企业法人组成人员下落不明,应当依法进行清算,清算程序结束并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后,是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国家工商行政法规对违法的企业法人作出的一种行政处罚。经研究,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仅应作为企业清算人参加诉讼。此复。该开办单位对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该企业法人才归于消灭,可参照上述精神办理。你院请示中涉及的问题,答复如下,无法通知参加诉讼,债权人以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的开办单位为被告的,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至被注销登记前最高院关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被吊销后,承担清算责任,该企业法人仍应视为存续,如果不存在投资不足或者转移资产逃避债务情形的,其民事诉讼地位如何确定的函法经[2000]24号辽宁省高级人民,其民事诉讼主体地位如何确定的请示”收悉。因此,人民也应予以准许: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你院“关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被吊销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