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如果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准予免交诉讼费用:
(1)当事人是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或者患有严重疾病的人;
(2)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
(3)当事人是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
(4)当事人因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
(5)确实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 例如:80岁的李阿婆其亲生儿子追索赡养费。由于李阿婆经济条件困难,无人赡养,在时她一并提交了免交诉讼费的申请,人民考虑到李阿婆的实际情况,准许了其免交案件受理费的申请。 法条提示: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四十五条 《最高人民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的规定》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