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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索抚养费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死亡怎么办

帮助5人 3.8w浏览 匿名 2020-09-27 山东东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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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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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新闻背景:
    8月,帅帅被确诊为急性双表型白血病,父亲胡某拒绝提供供体及后续的治疗费、生活费等。为此,帅帅诉至,要求父亲每月支付抚养费30000元,一审判令胡某自10月起,每月给帅帅抚养费三千元,至他十八周岁时止。胡某不服一审判决,向一中院上诉。10月17日零时55分,白血病男童帅帅已在人民医院去世。北京市汉良律师事务所律师胡益华介绍,根据规定,追索赡养费、抚养费等案件,在诉讼过程中,若因一方当事人死亡导致诉讼程序继续进行已没有必要或不可能继续进行的,可由裁定终结诉讼程序。
    追索抚养费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死亡怎么办?
    法律解析:
    追索抚养费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人民裁定终结诉讼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七条的有关规定,应视具体情况分别处理:
    (1)一方当事人在诉讼中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应裁定中止诉讼。继承人表明愿意以继承人的身份参加诉讼的,可以撤销中止诉讼的裁定,继续审理案件。
    (2)下列四种案件,人民应当裁定终结诉讼,不再审理:
    ①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
    ②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
    ③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④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婚姻法》规定子女抚养费的标准
    我国《婚姻法》第30条规定:“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双方达不成协议或协议无效需由人民判决时,按最高人民《关于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应注意以下几点:
    (1)抚育费负担数额。不直接抚养一方的给付标准,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额可按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当然,如果有特殊情况,给付的比例可以适当调整。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则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最高人民关于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2)抚育费给付期限。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
    (3)抚育费给付方法。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
    (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
    全文
    11 202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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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债务人死亡要向谁追债
根据《继承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死者的债务,由其遗产偿还。偿还之后,仍有遗产,剩下的由继承人继承。如果全部遗产不足清偿债务,在用遗产偿还之后,对剩下的债务,继承人没有代替偿还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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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保全规定最新规定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首要步骤是,人民检察院需委任具有法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伤情鉴定工作。
其次,该机构需要明确具体的鉴定宗旨和需求,认真研读相关案例和病历资料,并精心制定鉴定方案以保障鉴定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紧接着,鉴定人员需要对受伤者进行全面而精确的身体检查以及神经系统与精神状态方面的评估,如有必要,还要实施心理测试、脑电图检测、CT扫描以及其他一些特殊的检验手段。
在鉴定过程中,通常会设立由3至5位权威专家组成的鉴定小组来共同完成任务,对于较为简单的案件,也可以由个别专家独立完成。
最终依据所得到的数据结果,综合案情,进行严谨的分析说明,并得出鉴定结论,编制鉴定报告,提交至委托鉴定的机构手中。
法律依据: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
第二十一条: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八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很多患有精神疾病的犯罪嫌疑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因为这些精神病人控制不了自己的所作所为,所以去追究精神病人的法律责任,没有任何的实质性作用,不过,作为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很多时候要承担连带的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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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死亡抚养费怎么解决?
当事人死亡的情况下,抚养费的诉讼应当终结,司法机关不再审理。一方当事人在诉讼中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法院应裁定中止诉讼。继承人表明愿意以继承人的身份参加诉讼的,法院可以撤销中止诉讼的裁定,继续审理案件。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诉讼,不再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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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死亡证明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解析:
(一)合法自然死亡,例如在医院、住所、集体宿舍以及公众场合因疾病或因老年而逝世者,应由责任医师在现场进行身份核实并确认无误后,开具《死亡医学证明书》(此处“死亡”定义包含了在抵达医院之时就已经死亡、院前急救过程中的死亡、院内治疗过程中的死亡以及其他特殊情况等)。
(二)非法定自然死亡,比如由个人故意实施的自杀行为、由于意外事故导致的丧生(如溺水、电击、中毒异样、火灾事故、职业性风险、交通事故、医疗技术操作失误等)、因法律诉讼导致的死亡,或者是医疗机构不能完全确定其是否为合法自然死亡的情况下,应当经过相关公安司法机关的法医鉴定之后,由法医所属单位负责签发统一规格的《死亡医学证明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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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不动产诉讼时效是多久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醉驾案件不起诉的法定标准包括,犯罪情节显著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涉案被告人自愿认罪和悔过等因素。
此外,当检察院对醉驾案件的相关证据感到不足且无法确定事实真相时,检察院亦有权决定不予以起诉此类案件。
对于那些因醉酒而进行机动车驾驶行为的人员,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采取约束措施直至其清醒过来,然后将其被吊销的机动车驾驶证注销,并根据法律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五年之内,这些醉酒驾车者都将无法再次获得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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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抚恤金能当遗产继承吗
死亡抚恤金不是遗产,这是被继承人死亡后,对被继承人的亲属给予的一种精神上的抚慰金。也就是说,抚恤金发放的对象是被继承人的亲属,而不是被继承人。也就是说,死亡抚恤金不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故被继承人无权支配其归属。被继承人的亲属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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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开具死亡证明流程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派出所申请开具死亡证明的步骤如下:
首先,由直接关系人携带着已故者的身份证、户口簿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前往派出所申请开具死亡证明;
其次,派出所会对申请人所提供的信息进行受理并审查核对;倘若提交的材料有缺失或者不合规之处,例如身份证明文件不齐全等,则民警将及时告知原因;
最后,如果申请人提供的资料完备且符合要求,派出所将会为其开具相应的死亡证明。
在申请开具死亡证明时,需要提供以下几种类型的材料:
对于成年人死亡的情况:
1.亡者的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同时还需提供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需要提供死者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的有效证明,或者由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诊断书。
而对于新生儿和儿童的死亡情形来说:
1.若在医院内死亡(包括产房),则需提供医院医生开具的死亡诊断书,且必须经过主治医师的签字确认、院长的审核批准后加盖医院公章方可生效;
2.若在医院以外的地方发生意外死亡,则需要提供详细的死亡情况说明、村民委员会(单位)的证明文件,需经单位负责人、村支书、村委会主任、计生专员中至少两人共同签名确认,并且加盖村委会公章;
此外,还需要提供乡级计划生育办公室的证明文件;以上所有的文件均需提供家属的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意外伤亡赔付标准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民事诉讼中,对于不同类型的案件而言,其所需承担的诉讼费用并无固定之规。
而具体的费用收取办法,则需要以案件的诉讼标的与请求金额为基础,经过科学合理的计算后才得以确定。
值得注意的是,诉讼费用的收取并非一刀切式的标准,而是根据案件的特殊属性进行分阶段的累计递增。
因此,在处理不同种类的案件时,必须对相应的诉讼费用有足够的认识和理解,以便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确保诉讼过程的顺利开展。
法律依据:
《诉讼费缴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
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
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
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
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
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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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追索抚养费应当如何进行
离婚后追索抚养费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获取,子女抚育费可以采取以下的给付方式:1、定期给付和一次性给付。2、以物折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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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离职当月工资次月发放合法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国家在实施土地征用时所制定的赔偿政策是:
首先,由于土地征用而引发的经济损害赔偿额应确定为被征用地块在被征收之前的最后三年内的平均年产值的6至10倍;
其次,对因土地征用而产生的过剩劳动力的赔偿则需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进行核定;
另外,邻近土地的附作物及青苗被毁坏的价值补偿部分也应参照相关本省的具体规定执行。
当涉及到耕地征用时,补偿费用将主要涵盖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款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相关的补偿金。
对于耕地征用的土地补偿款来说,其金额应当是该地块在被征收前最后三年内的平均年产值的6至10倍。
至于耕地的安置补助款,这需要根据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进行计算。
并且,这些农业人口的数量也将依据被征用的耕地面使用地数量除以征用前每个被征用人所拥有的平均耕地面使用量进行计算得出。
每位需要得到安置的农业人口,其补助金额应当是该耕地面被征用前所过去三年内的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
然而,我们必须要注意的是,每百平方公里被征用的耕地,其最高的安置补助款额度不能超出此地块在征用前最后三年内的平均年产值的15倍。
至于征用的其他土地类型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计,它们的标准原本应当由各省市参考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计算方式约定。
此外,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也应由各省市自行定义并公布执行。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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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机构先交了五百学费当定金,可以退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2023年度浙江省交通事故索赔相关准则如下:
1.医疗费用支付方面,应根据实际就医治疗过程所产生的费用进行计算及结算;
2.在工伤停工薪资赔偿部分,需依据受害人因伤不能工作而产生的经济损失进行核算;
3.涉及到受害者护理人员的护理费用,则需参考相关法律规定并结合护理人员劳动强度和薪酬状况进行评定;
4.如患者接受特殊饮食调养,涉及到的营养补给等方面费用也将纳入赔付范围内;
5.为方便伤员及家属往返医院以及参加诉讼活动产生的合法交通费用依法予以倍偿;
6.由于入院治疗需要,针对因住院产生的生活补助,亦是赔付款项之列;
7.除上述费用外,还包括因事故导致的财产损失费用,都需依法庭判决结果进行赔偿;
8.如果需要进行司法鉴定,所产生的鉴定费用依法列入赔付范畴;
9.对于律师费用,按照法律规定并参照案件涉及金额进行合理支付;
10.依照伤残等级不同,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给予相应的残疾赔偿金;
11.如伤者因伤需要依赖某些设备进行日常生活,残疾辅助器具费也需予以考虑在内;
12.对死亡事件,其家属因此事产生的丧葬费用,亦将依法进行赔偿;
13.为抚平其家人精神创伤所支付的精神损害赔偿金也属于赔付范围;
14.对于意外死亡者,其家庭成员为处理此事而产生的误工、交通和住宿等合理开支,同样也会予以赔付;
15.以上费用将依据不同情况进行综合计算与赔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被网络诈骗以为可以追回钱吗
[律师回复] 解析:
若遭受罢免的员工拒绝办理离职手续,此问题便可归类为劳务纠纷,此时雇主方有权采取如下措施进行解决:
首先,他或是与当事人进行协商,缔结和解协议以妥善处理此事件;
其次,他或可选择向劳动纠纷调解机构进行申请调解,这类机构通常包括了企业劳动争端调解委员会、依法建立的地方性人民调解组织,甚至是规模较小的乡镇或街道所设立的具备劳动纠纷调解功能的组织;
再者,雇主也可向具有司法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申请人在提出仲裁申请时应该递交书面形式的仲裁请求,并且应依照被申请人的数量提交副本;
此外,若对仲裁裁决结果表示不服,雇主也有权利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过在此之前,他们应该提前申请撤销终局判决以避免程序上的麻烦。
尽管公司已向这位员工的户籍所在地投送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以及社会保险转移表格,但如若这位员工仍坚持不执行相关命令、干扰公司的正常运营、导致公司的日常生产不能够正常进行,那么公司完全可以向警方求助。
这种情况下,根据具体情节,员工可能会面临警告或最多不超过人民币二百元的罚款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雇主找员工追偿法律规定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为争取人民法院的指定监护权,首先应遵循监护人所在的机构或居住地所属的居民社区、农村社区的规定,并以最有利于被监护人利益的原则为准绳,从所有合乎资格的监护人候选者中选定适当的监护人。
此后,被选定的监护人需向当地人民法院递交相应的申请书批准文书。
如若相关方对于这些特定组织的监护人指派存在异议,可通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的方式,来申请人民法院进行指定监护人的工作。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十一条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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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索抚养费的管辖应当怎么确定?
​一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这是由于我国一般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也就是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就是追索孩子抚养费管辖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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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65岁死亡赔偿金计算标准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死亡赔偿金的认定准则如下所述:
首先,若受害者的家人上诉至法院,那么其金额应根据受诉地法院所属地区上一年度估算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基准,并以此乘以二十年作为赔偿基数;
其次,若受害者为成年人且年龄超过六十周岁,则其年龄每增加一岁,扣减一年的赔偿年限;
最后,若受害者年满七十五周岁,则其赔偿年限将缩短至五年。
所谓死亡赔偿金,是指在被侵权方因侵权方的侵权行为离世之际,侵权方理应向被侵权方亲近的近亲提供的经济赔偿款。
设立死亡赔偿金的根本目标在于维护受害者近亲属们维持与其亲人在生前大致持平的基本生活水准。
值得强调的是,死亡赔偿并非精神损害赔偿的范畴,相反它属于财产性质的损失补偿。
同时,死亡赔偿金并非对生命本身价值的赔偿,而是对近亲属权益受损的必要弥补途径,因此并不存在所谓的“同命同价”或“同命不同价”的争议观点。
更为重要的是,这是近亲属依法享有其自身本就具有的侵害赔偿请求权,而不是从已故之人那里继承所得的赔偿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条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一条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被侵权人为组织,该组织分立、合并的,承继权利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被侵权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权人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费用,但是侵权人已经支付该费用的除外。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侵害自然人没老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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