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侵占他人宅基地是违法行为,属于土地使用权争议,协商不成的先向乡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申请处理,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人民。如果不存在权属争议,就可以直接要求返还。
法律依据为:《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