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期过了怎么办问题解答如下,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过了复核期,如果你有确凿的证据,可以到解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人民应依法审查并确认其相应的证明力,但有相反证据推翻的除外。
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条 形式
应当向人民递交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由人民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状
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